乘东风促安全发展
9月22日,湖南省召开高规格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,省委、省政府同时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》、《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》、《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》三个重要文件,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问题作出决策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,为全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。
省委、省政府科学研判我省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和经济发展的阶段性,指出湖南正处于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,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战略及全局的高度,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,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。着力构建“党委高度重视、政府依法监管、企业全面负责、社会监督参与”的工作格局。对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实行评估分析、动态管理制度,建立全省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查询系统和企业法人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,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、示范乡镇(街道)创建活动,把各项建设项目纳入“三同时”制度管理。将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,重点市州、县市区从矿产资源补偿费、排污费以及矿产资源相关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,用于采空区、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。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,必须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,必须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投入,必须按规定缴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,保障安全生产投入。要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、执法装备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、示范乡镇(街道)建设的投入力度。抓紧落实“十一五”安全生产发展规划,科学编制“十二五”规划,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,推进长株潭“两型社会”安全发展。
按照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权责一致、科学有效的原则,综合运用“一票否决”、行政问责、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追究等手段,区分事故性质、原因,区分从重、从轻情节,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。同时,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。建立“三个第一课”制度: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、学校新生入校、企业新员工进厂时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。